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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小区一楼反对装电梯被起诉,“少数服从多数”也得讲公平

admin必背古诗2023-03-10 16:30:45100

文 | 杜虎

老小区一楼反对装电梯被起诉,“少数服从多数”也得讲公平

编辑 | 王蕊

多数人可不可以通过投票剥夺少数人的私有财产?相信对于这个问题,大家的答案都是一致的,那就是不可以。但如果换一个场景,多数人投票给老旧小区加装电梯,从而使得一楼房产价值缩水,可不可以?相信住在一楼与六楼的人会有不同的答案。

但法律是支持少数服从多数的,至于一楼的房屋价值损失,法律并没有规定。如此法理与情理的冲突,让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问题变得复杂而难办。

最近四川又发生了一起因为加装电梯引发的争议。据媒体3月9日报道,四川攀枝花市米易县一老旧小区为居民楼加装电梯,遭到一楼业主以影响采光、雨季可能造成一楼房屋雨水倒灌为由反对。三楼至六楼业主将一楼业主告上了法庭。

法院近期审理认为,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施工,小区依规进行了公示,手续齐全程序合法,增设电梯是惠民工程,邻里应互谦互让,一楼业主应停止妨碍加装电梯。经过法院工作人员实地走访勘察,认为增设电梯后对底层业主造成的通风、采光、出行等影响,各方可就补偿问题另行协商。

老旧小区加装电梯,是最近几年逐渐出现的问题,它的主要矛盾集中在一二楼特别是一楼业主与其他楼层业主之间,往往不可调和。尽管一些城市出台了加装电梯的地方规定,甚至用补贴来鼓励、推进加装电梯,但最终能否遂行具有很大的随机性,根本原因是民众从未在私有产权的协商利用上有过稳定表现。

在米易县这个案例中,法院显然是倾向于支持加装一方的,“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”也就是一个借口吧,毕竟一楼永远是少数,楼上业主抱团的意愿远远大于一楼的反对意见。当然,法院也提到了一楼所说的通风采光出行的影响确实存在,法官希望就补偿协商,可问题是怎么协商仍是一笔糊涂账。

地方加装电梯的条例中,设定了一定比例的同意率,比如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即可启动加装申请。这个比例数来自哪里,依据是什么,永远没有确切的解释,它希望的是“照做就得了”。可问题是,物权法对一楼的担忧是有支持的,同时也支持相邻物权因出行带来的施工需要,所以模糊的法律将加装电梯代入灰色地带。

一楼加装电梯,影响通风采光出行其实只是表面,根本原因是加装后带来一楼房价的下跌,顶楼却因此增值,而且增值幅度相当大。如果一楼得到的补偿远远低于加装电梯后房价的下降幅度,或者显著低于顶楼房产的增值,那这个协商是很难达成的。即使最后加装成功,只能“摁住”一楼业主,强行上马。

在加装电梯的协商中,一楼处于道德洼地和利益补偿的不利位置,米易县这个案例证明一楼业主在法律上也处于劣势和守势。前几年,舆论倾向于责备一楼,不在小区公共事项上积极作为,而是设绊,但现在的舆论反转,谴责楼上业主利用道德绑架、借加装牟利的声音多了,只是司法依旧故我,居中协调的意愿不强。

一楼有一楼的顾虑,楼上有楼上的担忧,但在这种博弈当中,加装电梯的正面作用往往会被刻意放大,加装之后带来的维修成本、安全隐患、环境影响等往往被有意缩小或掩饰。毕竟,涉及到这一块利益时,楼上的很容易将维护成本甩锅,而电梯公司作为直接受益者,又容易站到楼上一方。

在加装电梯一事上,进度较快的地方在于街道介入力度很大,尤其是那些没有业委会的老旧小区,或者本来就属于集资建房的小区,一楼意见容易被打败。但在街道不愿意干涉,物业没有动力和权力介入的情况下,极少能在共同协商上有成果的业主们,处理加装难题就很棘手,热闹鼓动与迅速熄火是常态。

所以在加装电梯纠纷上支持谁、反对谁,主要还是立场决定论,属于日常矛盾中“ *** 决定脑袋”的那一类。当然,米易县这个还没到终局,一楼业主不接受调解怎么办,如果他像一开始拒绝楼上邻居那样可以把官司打下去,楼上业主能不能赢都很难说。司法不是最终解决方案,不该硬调硬判,应当允许加装电梯计划流产这个选项。

舆论将米易县这个案例通俗地解读为“法律支持少数服从多数”,这当然不是准确,但如果一楼不得不忍受不利的补偿方案,法律在这种案子上很可能得不到什么好名声,法律的公平公正会被更多人轻视。因为加装电梯不是多个电梯那么简单,它造成的房子价值的变动及处置,也应该在司法介入时被考虑到。

电梯加装问题争论了这么多年,原本简单支持加装的地方规定更应该被重估,因为它们对同意比例数的简单规定,不足以覆盖及应对加装带来的利益变动及协商。司法介入这类矛盾,也不该仅仅将立足点建立在这些粗糙的地方规定上,而应该更有精细考虑,在民众向来缺乏民主协商能力的环境中,司法应该更有创造性才好。

楼反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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